省商务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16 15:5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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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沂市积极顺应互联网经济发展大势,抢抓中央和省、市大力扶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新机遇,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政府推动、突出市场引领,立足本地优势产业,加快美妆电商产业园、墨河皮草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等电商载体建设,培育形成了高流镇花木、时集镇水蜜桃、墨河街道皮草等县域电商品牌,努力推动县域电商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我厅对新沂市电子商务发展一直给予重点关注和积极支持。一是支持新沂市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早在2014年,向商务部推荐新沂市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并获(全省仅有7家)。今年,再次推荐新沂市申报2021年度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目前已完成相关申报工作。二是支持新沂市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近期,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根据《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规范》,经过设区市初审推荐、合法合规预审查、专家评审打分等程序,产生了拟确认的2021-2022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其中包含新沂市美妆电商园。我厅将从省级电商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部分园区参加商务部综合评价,由商务部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和排名情况,确定新增补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心新沂市电子商务发展,尽可能在政策扶持、项目申报、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关于建议中所提的口岸申报问题,我厅将本着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跟踪关注周边省(市)的经验做法,积极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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