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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20-00026
信息分类   电子商务  时效    
发布机构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发文日期   2020-03-19
信息名称   2020年全省商务系统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内容概述   2020年全省商务系统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文号   关键字   电商 企业 发展 推进 服务

2020年全省商务系统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9 13:44浏览次数: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电子商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在壮大数字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带动创新创业、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我省经济增长赋予新的发展动能,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各类电商示范确认中,把党建工作质量作为重要条件。

(二)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四不两直”开展工作调研,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三)加强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各级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敢于面对困难,敢于攻坚克难,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电商干部队伍。

二、发挥电商助力作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四)指导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防疫保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商镇、电商村和各类电商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的作用,加大全省网销生活必需品和医疗物资等商品备货和调运组织,尽最大努力满足当地群众防疫和生活需要。引导电商企业认真做好企业自身疫情防控,强化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防护,确保供应链安全。

(五)积极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指导各地切实保证平台内经营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处在合理区间,防止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和价格异动。督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服务质量管控、预警和处理机制。

(六)积极推广智能快递等电子商务新业态应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物理空间隔离优势,鼓励和引导电商企业提高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促进智能快件箱(柜)等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加快运用。引导电商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推广全自动、半自动分拣装备和智能标签识别等快递分拣技术的应用,加大快件在线监测、实时跟踪技术的投入和使用,推广使用智能化手持终端,探索开展“无接触配送”,减少人与人之间密切接触。

三、顺应消费升级需求,推进电商品牌发展

(七)组织开展示范创建。积极推进电商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电商示范企业、园区(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水平的示范企业、园区(基地)给予有关支持。组织开展省级电商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年创建15个左右电商示范县,实现省重点帮扶县全覆盖。积极向商务部推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八)促进农村电商品质化发展。积极培育县域电商公共服务品牌、优秀运营企业和优质网销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提升的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培育具有标准认证的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产品上行。

(九)持续推进电商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支持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把电商服务水平作为示范企业重要评估指标,优先给予支持。鼓励电商平台为农产品生产、营销、物流及相关服务企业深度对接提供一体化服务,促进农产品上下游之间打通技术和数据壁垒。

四、推进产业转型,促进电商均衡发展

(十)积极推进电商扶贫。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融合,进一步延伸农村电商产业链和价值链。支持有能力的电商平台企业渠道下沉,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有实力的企业面向经济薄弱地区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十一)推进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强化载体建设,积极招引知名电商企业、核心龙头和上下游主要配套的高品质电商企业入驻。完善服务体系和功能配套,促进人才、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集约利用。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帮助小微电商企业加快成长。确认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继续支持阿里巴巴江苏总部建设,引导江苏总部项目功能向全省拓展。支持各地运用阿里江苏总部效应提升当地电商发展整体水平。

(十二)积极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充分运用和整合各类资源,加强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基础建设和数字化改造,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园区建设,促进电商和快递物流融合发展、协同发展。

五、着眼发展前沿,推进电商创新发展

(十三)推进信息化和数字商务发展。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商务发展的工作研究,普及发展理念,强化公共服务。推动全省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鼓励和支持各类电商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强化数据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相关数据挖掘、分析和运用能力。加强国产密码在全省电商领域的推广和运用。积极推进5G、区块链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电商领域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培育一批省级数字商务企业。

(十四)大力推进垂直电商和新零售电商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优势,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对垂直电商发展的研究和政策倾斜,支持业绩明显的垂直电商平台企业做大做强。2020年创建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

(十五)拓展社区电商发展领域。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培育社区消费平台,提升社区消费能力,将社区电商延伸到居民消费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服务领域。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合作,推进社区电商发展。确认40个左右数字商务进社区试点单位。

六、立足健康可持续,推进电商规范发展

(十六)加强电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电商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披露、管理、评价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构建电商诚信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推广应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线上线下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提升电商信用服务与监管水平。积极发挥电商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培育电商企业自我信用约束和行业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七)不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扎实推进电商人才培育,不断提高电商人才转化率。重点围绕农村电商扶贫,继续开展普及型、实用型电商人才培训,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适应疫情新形势,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电商培训。

(十八)加强电商统计监测分析。积极推进典型企业调查,优化、扩大典型企业样本库,加强企业报送监督和数据审核。开展电商企业库建设,准确掌握电商主体情况。通过自建、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电商大数据监测,不断拓宽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加强电商大数据应用和行业运行分析,为政府决策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撑。

(十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商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安全审查,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落实重大节日7×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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