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及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 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发布时间:2019-12-10 10:05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10日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2020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星空app安卓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