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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18-00156
信息分类   流通业发展  时效    
发布机构   市场秩序处 发文日期   2018-07-24
信息名称   省商务厅关于在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追溯体系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近日,省食安办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18﹞11号),对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今年商务部门主题日将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宣传时间2018年7月26日-8月6日,其中27日为商务部门主题日活动。
文号   关键字   宣传 追溯 活动 商务 开展

省商务厅关于在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追溯体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16:51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近日,省食安办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18﹞11号),对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今年商务部门主题日将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8年7月26日-8月6日,其中27日为商务部门主题日活动。

二、宣传内容

(一)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

(二)宣传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重要法规政策。

(三)展示本地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及成效。

(四)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宣传及现场体验活动,增进公众对追溯的认识。

三、宣传材料及标识

各地要结合当前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本地实际情况,自主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相关宣传资料可在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门户网站下载)。同时,建议各地使用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统一标识(矢量图附后)。

今年追溯体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宣传主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依法依规,力求勤俭节约。宣传周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含活动宣传图片、统计表等)要于8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徐琅。电话:025-57710295;传真:025-57710360。邮箱:xulang470@126.com。


附件:

1.省食安办等20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18﹞11号).pdf

2.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统一标识矢量图.docx

3.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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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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