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两用物项目录中氟化氢商品编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10:06浏览次数:
1月15日,收到商务部安管局通知,对2018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93号)中“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项下“氟化氢”(别名:无水氢氟酸)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将氟化氢(商品编码2811110000)拆分为电子级氢氟酸(商品编码2811111000)和其他氢氟酸(商品编码2811119000)。
自今日起氟化氢使用新商品编码发证,企业此前使用2811110000商品编码申请的许可证仍可报关使用。如报关过程中遇到因商品编码产生的问题,请企业及时与商务部安管局联系。
附件
年度 | 商品名称 | 海关商品编码 | 说明 |
2017年 | 氟化氢(别名:无水氢氟酸) | 2811110000 | 取消 |
2018年 | 电子级氢氟酸 | 2811111000 | 新增 |
其他氢氟酸 | 2811119000 | 新增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