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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16-01055
信息分类   电子商务  时效    
发布机构   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 发文日期   2016-09-14
信息名称   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关于开展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关于开展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绩效评价

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关于开展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00:00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推动全省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7号)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拟组织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以下简称电商县、镇、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和依据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了解省级电商县、镇、村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强化支出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等原则,参照《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暂行)》(见附件1),对省财政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资金使用效率、省级电商县、镇、村创建成效等进行客观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评价依据

1.借鉴《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商务部对第一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绩效评价的方法等。

2.电商县(镇、村)的申报文件、创建工作方案、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等。

3.电商县(镇、村)和项目执行单位的申报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合同、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以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4.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等文件。

(三)评价对象

1.2015年4月确定的首批13个电商县(中期评价);

2.2014年6月确定的首批18个电商村(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第一批13个省级电商县

1.自评

纳入中期绩效评价范围的首批13个电商县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9月底前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根据本通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要求准备基础材料,对绩效评价涉及的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第三方评价

2016年10-11月,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3个电商县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对有关县商务主管部门的自评报告进行初评,对电商县创建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重点检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制定的制度和措施以及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等。

(二)第一批18个省级电商村

由其所在的设区市采取有效方式组织实施,并在10月底前将评价情况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组织人员抽查各市实施电商村绩效评价的情况。

(三)未纳入今年绩效评价的其他各批次省级电商县(镇、村)

应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抓紧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进度,扩大示范效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的使用

绩效评价按量化评价分值评定为四个等级: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5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差:

(一)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二)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三)项目建设进度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滞后。

(四)弄虚作假。

根据创建办法,电商县有效期为3年,电商村有效期为2年。此次电商县中期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18年首批电商县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参考,对评定为良好以上的电商县,可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评定为一般以下的电商县,原则上不再安排支持,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示范资格。对综合评价较差的电商村取消示范资格。


附件:

1.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暂行)

2.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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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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