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0335/2016-01152 | ||
信息分类 | 流通业发展 | 时效 | |
发布机构 | 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 | 发文日期 | 2016-03-01 |
信息名称 |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号 | 苏商秩〔2016〕111号 | 关键字 | 商务 市场秩序 工作 通知 |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商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商务局:
现将《2016年江苏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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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
2016年江苏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突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打击侵权假冒四项重点任务,做好18项基础性工作。
一、坚持改革推动,提升商务综合执法水平
(一)强力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中央编办、商务部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在编制部门的指导下,整合优化商务系统内部监管执法资源,着力在建立综合监管执法体制、强化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创新综合监管执法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以徐州为代表的10个试点城市大胆开展探索创新,支持非试点地区积极加入试点实践。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采取扶持措施,支持有关地区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条件建设。建成和运行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商务监管执法效能。深化和拓展全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快提升商务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调整优化监管执法队伍结构。开展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完善分级培训制度机制。开展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研究,推动“双随机”、“双公示”等监管机制落实。继续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激励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四)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强化预收资金风险排查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持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和备案企业业务报告核查工作,强化对发卡行为的规范化、精准化监管。做好修订下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宣贯工作,进一步提升预付卡管理水平。
二、坚持夯实基础,构建商务诚信体系
(五)制定“十三五”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着力信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水平。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省、市、县三级中长期商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重点在商务诚信制度、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和商务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安排,有序推进。
(六)加快商务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和运行省、市、县三级共享、统一的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和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应用制度,建立信用平台运行维护机制。做好平台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积极推动信用信息的应用。推动在商务行政管理中嵌入信用管理,提升商务监管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约束市场主体守法履约,诚信经营。支持并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业发展,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展信用销售。指导行业商协会开展信用评价,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
(八)推进商业保理业发展。研究推动商业保理发展政策和举措,促进我省商业保理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建立全省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加强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积极推进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在全省扩面。
三、坚持积极履职,精心组织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九)贯彻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省政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重点专项工作,跟踪工作进展,适时组织督查。做好信息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扎实抓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十)有效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继续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突出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材、汽配、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加强执法协作,落实企业责任,推进综合治理。突出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三个方面大力整治,强化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监管执法。重点针对拉美国家和地区,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管理,规范普通柴油销售,加强车用燃油市场监管。组织协调各执法部门,结合当地实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推动“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扎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特别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尚未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市、县,要完成建设;已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市、县要与省级平台有效对接、互联互通。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二)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抓好常态化宣传与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有侧重地发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相关政策、举措以及工作成效,依法曝光大案要案、侵权假冒企业及产品“黑名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
四、坚持开拓创新,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十三)加强规划协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间加快建设全省追溯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年度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各级商务部门履行牵头和统筹协调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度。
(十四)提升建设工作实效。加大工作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前,所有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地区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强化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打造一批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示范企业、示范市场和示范商户。建成并运行流通追溯体系省级平台,实现全省流通追溯信息联通、共享。拓展追溯平台功能,提高追溯大数据综合利用水平。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舆论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
五、坚持协调配合,着力优化市场环境
(十五)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市场统一开放,切实降低流通成本。根据商务部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地区封锁状况监测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封锁问题。
(十六)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零供交易监管,促进公平交易。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促销服务协议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矛盾调解机制,用法治思维妥善解决零售商、供应商之间的纠纷。
六、坚持规划引导,提高行业管理工作水平
(十七)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贯彻。密切关注医改进展,加强药品价格、医保制度等改革中的政策和基本药品储备的协调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行业集中度。组织开展药品流通行业人才技能竞赛。加强行业标准、统计和人才培训等基础工作。
(十八)规范直销和无店铺零售业健康发展。规范无店铺零售行为。完善直销扩区设点等项目审批备案审核上报流程,做好行业发展情况研究。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加强直销经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