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详见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省商务厅决算编报单位包括:厅机关本级以及江苏省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中心、江苏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信息中心、江苏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等四家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商务系统按照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全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商务运行总体平稳,稳中趋优,难中有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消费市场较快增长。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到20787.69万亿元,同比增长13.4%。
(二)对外贸易难中有进。全省货物进出口5508.4亿美元,同比增长0.5%,进出口规模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比重为13.3%。服务贸易进出口710.1亿美元,同比增长37.5%,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135亿美元,同比增长38%。
(三)利用外资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实际使用外资332.6亿美元,同口径增长0.98%,占全国的28.4%。
(四)对外投资发展态势良好。全省共核准对外投资项目605个,同比增长5.8%;中方协议投资额61.4亿美元,同比增长21.8%;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86.7亿美元,同比增长20%。
(五)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主动学习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抢抓自贸区改革发展机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批准,南京众彩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社区直供(直销)店模式得到商务部充分肯定,成品油管理改革加快推进。
第二部分 省商务厅2013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省商务厅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 | 1 | 10707.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8954.83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二、外交 | 3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16.83 | 三、国防 | 31 | |
三、事业收入 | 4 | 72.58 | 四、公共安全 | 32 | |
四、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 | 33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六、科学技术 | 34 | ||
六、其他收入 | 7 | 1907.6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1145.53 | ||
9 | 九、医疗卫生 | 37 | |||
10 | 十、节能环保 | 38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
12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1780.87 | ||
16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
17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
18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19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20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437.97 | ||
21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9 | |||
22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409.41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2704.20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12728.6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结余分配 | 53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2524.8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2500.47 |
27 | 55 | ||||
合计 | 28 | 15229.08 | 合计 | 1 | 15229.08 |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省商务厅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0783.36 | 4639.61 | 6143.7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7014.81 | 3025.39 | 3989.42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145.53 | 1145.53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780.87 | 1780.8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32.73 | 432.73 | |
229 | 其他支出 | 409.42 | 35.96 | 373.46 |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省商务厅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含外事接待费) |
841.54 | 440.91 | 204.99 | 195.62 |
注:本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9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0万元,实际支出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由省财政统一管理,实际支出53.99万元;公务接待费(含外事接待费)预算200万元。 |
第三部分 省商务厅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29.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0707.12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997.0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资产出租收入、事业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2524.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5229.0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等本年度支出合计12728.6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经济市场管理工作、外经贸政策执行与管理工作、涉外发展工作、驻外代表机构运行、商务运行、厅机关服务中心运行及房屋维修、对口支援等专项支出,以及人员费用等基本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2500.4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83.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639.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43%;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14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14.81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145.53万元,占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80.87万元,占17%;住房保障(类)支出432.73万元,占4%等;其他(类)支出409.42万元,占3%等。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4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0.91万元,占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4.99万元,占24%;公务接待费(含外事接待)支出195.64万元,占23%。
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9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590万元,占6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150万,占16%;公务接待费(含外事接待)预算安排200万元,占2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七、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